走路只顾聊微信 ,柯桥一女子回家路上手机被抢了


近日,家住钱清镇的俞女士走路时只顾与人在微信上“聊天”,结果被抢走了手机,等她反应过来时,对方已逃得不见踪影。幸好附近路口有监控探头,案发第二天,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案发当天晚上,俞女士去离家不远的朋友家玩,晚上9点多,她独自步行回家时,一路上只顾低头玩手机,和朋友在微信上聊关于化妆品的事情,没想到,她被人盯上了。
  “当时我刚拐入一条小路,突然背后有人伸手抢走了我的手机。”俞女士回忆,起初她以为是有熟悉的人在跟她开玩笑,但是当她回过头去,只看到远处一个背影,已来不及追赶。惊吓之余,她马上向钱清派出所报了警。
  接警后,民警仔细询问了案发时的情况。由于俞女士被抢时太专注于手机,根本来不及看清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于是民警决定调取监控查找相关线索。根据俞女士描述的行走路线,民警查看了沿线的监控录像。
  经反复对比,民警发现,在俞女士回家的路上,曾有一名穿着时髦的男子尾随其后。民警判断该男子具有较大的作案嫌疑,并重点对其展开调查,掌握了他的行动轨迹。案发第二天中午,该男子刚在集镇街上现身,就被民警成功抓获。
  经审讯,男子姓张,四川人。面对监控探头上的画面,张某承认了抢手机的犯罪事实。张某说,当天他看到俞女士独自在路上走,一路上都低头玩着手机,没注意周围的人,觉得下手比较容易,就把手机抢过来了。

傻啊,一个手机值的少钱,抢劫可是重罪,最少也得判5年牢,再说现在的马路上基本大多数路口都有监控,逃得了吗?年纪轻轻就做牢,可惜啊,天做孽犹可活,自做孽不可活

这样也能抓到啊

现在天网时代都敢抢,呵呵

探头无处不在

标题的地址要么写柯桥区 要么写钱清。

时间真的不够用啊,,走路都这么用心.....

探头无处不在,只要警察肯用心,一定能抓到

现在真的是天网

手机是坏银

且行且珍惜

帮助戒除手机依赖症,就是方法不对

法律可不是这样的哦,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且这里行为,是算不上抢劫,只能算抢夺罪,而抢夺罪和盗窃罪量刑差不多!

不被强奸已是万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