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堂村,想开股民大会,领导推脱

新堂村,村民想开个股民大会都那么难,去井岸镇政府要求,镇政府的回复就是村领导落实,还说,村民自治,现在新堂村村民只有村民自治,守在村府办公楼,现在有一个星期了,村领导也不来商计,镇政府也没有派人下来了解情况。如此不作为。作为党员的我,真是看不过去了。。请求上级领导,郑市长能关注,新堂村的发展。
答复如下: 根据《井岸镇新堂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理事会是股东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理事7人,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其它理事成员5人。理事会组成人员可由同级党组织提名,经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与村委会选举任期同步进行,首届理事会可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理事长由村主任兼任,副理事长由副主任兼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理事会成员必须是本社股民),可连选连任。” 新堂村委会于2016年5月14日召开党员及村民代表联席会议,听取党员及村民代表对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经济联社理事问题的意见。当天,应到会人员90人,实到会人员72人、其中同意59人、反对1人、弃权12人,同意的占到会人数的82%。 因此,新堂村委会根据上述情况,暂不提前选举经济联社理事,待明年两委换届时在进行选举产生。 井岸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8-29 17: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