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岭泽国镇有人公然摆地摊出售警服,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担忧。
昨天,记者从温岭警方了解到,出售警服的地摊已经被泽国镇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摊主郏某因非法出售仿制警服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郏某是泽国镇水仓工业区夜市的一个摊主。今年10月以来,有人向她推销旧的仿制警用服装,她感觉不错,就留了几件,但压根没有考虑到出售仿制警服的违法后果。
10月9日晚上,泽国派出所民警对水仓工业区夜市地段进行检查,收缴了郏某摊位上的1件仿制警用外套和3件仿制警服长袖衬衫,并将郏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严禁售卖带有警用标志的制服,一旦发现,我们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办案民警王警官说,“若有人发现这种违法销售行为,请拨打110报警,我们将及时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