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海市河头镇兰桥村的老陈来到农信社,为侄儿、侄女领到了首次季度生活费。陈氏兄妹父亲病故、母回祖籍,现由叔叔照料。
记者从临海市民政局获悉,为了切实有效解决困境儿童生活问题,9月中旬,临海市发文决定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并于10月起正式开始实施。临海城乡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可领519元基本生活费,该市共有120多名城乡困境儿童因此受益。同日,古城街道松二村的受益儿童杨某某也领到了首次发放的季度生活费。
城乡困境儿童,主要包括两类人群:一是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到外地、祖父在60周岁以上、祖母在55周岁以上无能力负担的儿童(包括祖父母因病因残无能力负担的儿童);二是父母亲双方服刑、祖父在60周岁以上、祖母在55周岁以上无能力负担的儿童(包括祖父母因病因残无能力负担的儿童)。这两类儿童通过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并进行公示,再报民政局核准。
据了解,临海市财政局每季按每人每月519元的标准,将基本生活费下拨到各镇(街道)财政,再由镇(街道)通过金融单位直接拨付到困境儿童或其监护人的个人账户。
“临海市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制度在全省尚属首创,目前台州市民政部门正筹划在其它县(市、区)推广。”台州市民政局社救处处长李小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