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吧从山西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获悉,5月31日,《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文件正式发布,明确声明原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停止执行。
解读新政:
据悉,在广泛征求在职教师意见基础上,省教育厅、人社厅组织部分专家修订了现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形成新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指导条件(试行)》,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
教师职称分为五个类型:
1.教学型
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的教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职称办)共同确认。
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
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
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专职从事辅导员(班主任)教学工作的教师。
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主要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等的教师(评审条件继续执行晋教师[2015]28号文件)。
新政明确——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师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质量与贡献为导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的教师评价体系。为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鼓励潜心研究、长期积累,遏制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鼓励各高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学科顶级期刊目录,积极探索以顶级论文和实际贡献为“代表性成果”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代表性成果作为直接晋升教师高级职务的重要依据(评价标准需报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同意)。
必须满足这些基本条件:
一、晋升教授条件
积极承担学校教学、科研(教研)和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任务,具有系统而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渊博专业知识,在丰富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研究方向,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主持和指导学术创新的能力,并在教学研究方面具有较高造诣。
二、教学必备条件
主讲过两门以上(科研教学型教师、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教师可一门)大学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必须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另外各类型教师须满足学校规定的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同时要求,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对当年拟申报晋升教授的人员进行重点考察,确保其教学效果达到教授职务相应的水平,学生评价优良。
三、科研必备条件
关于课题:受聘副教授以来,主持一项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教研项目(含省教育厅科研、教研项目)并结题;或主持、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完成)一项横向课题项目并结题,自然科学类到款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经费到款10万元以上(需出具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及学校财务部门到款收据)。主持的省部级项目需在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结题,项目任务书对结题无明确要求的须在3年内结题。主持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对结题不作硬性要求。
关于论文:受聘副教授以来正常晋升:①教学型和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型: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论文,其中1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②教学科研型:在核心期刊发表4篇论文,其中2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③科研教学型: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篇,其中3篇为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刊物论文。
破格晋升:要求5篇核心期刊论文,自然科学类须有被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国家级论文3篇以上,或有3篇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或1篇论文在《中国科学》发表;社会科学类须有被核心期刊收录的国家级论文2篇以上,或1篇以上被《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全文发表或全文收录。
四、其他应备条件
正常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在满足上述教学、科研必备条件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关于专著、关于教材、关于教学成果、关于科研奖、关于专利和关于效益等条件。
1.艺术、体育专业补充条件
满足晋升教授必备教学、科研条件前提下,正常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一条),破格晋升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可代替其他应备条件之两条),可晋升教授职务。艺术、体育教师或所教高校学生获多项奖项的,只按两项最高奖项计,其余只作参考。
2.高职学院“双师型”教师补充条件
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正常晋升副教授,在满足教学必备条件、科研必备条件后,任现职以来并有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同具备其他应备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一级或职业中级,下同)资格考试,获得(与本人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现持有经国家注册的上述有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者(含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任现职以来获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联合表彰的“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或“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优秀教师”称号者。
③任现职以来获得2项外观设计专利(第1发明人),且专利实施并取得明显推广效益。
五、教学型教师补充条件
受聘讲师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晋升副教授。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4名、二等奖前3名。
(2)获国家级教学竞赛奖1次。
(3)获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排名前4名。
六、晋升讲师条件
1.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非双学士学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2.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课教师在任助教期间,须有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经历。
高等学校讲师资格不实行破格申报。
七、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任助教或硕士毕业以后在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没有高校助教经历、读研究生期间发表的论文不算)。
2.获得校级教学类成果奖一项第1名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项前3名。
3.获得校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大赛奖。
4.首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类竞赛奖。
5.获得与本人申报专业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太原吧小编真心地祝福广大高校教师,早日获得教授职称,为咱山西培养更多社会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