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双牌县编制委员会编制混乱给予清退及失职渎职的干部

中共湖南省双牌县纪律委员会季群辉书记、县监察局乐永生局长:你们好!请亲自关注贴文《关于双牌县农机员安置工作及补交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事,至今没有得到合理合法合规解决,谁来维护弱势群体的权力? 一、农机员是三定人员:定性、定编、定员(定人),是国家基层事业单位,全民合同制工人,专技人员;改革后,农机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于1997年12月招工录用,我们同批这20人,其中有入编、有参加工作未入编、有至今20年来一天班也没有上,有与我们是同批1997年12月招工录用而县编办档案显示为1996年10月、1998年4月、杨淑云(杨是原县林业局长蒋启文的妻子,她一天班也没有上,据说她已拿国家财政退休工资多年)的名字也不见了?双牌县编制混乱、招工日期不属实的现况。谁来监管? 三、我们每年都有农机代表向相关单位反映实况,都以踢皮球告终,我们这20年来:无山、无地、无保险、无工作、无低保、无救助的流浪者,谁来落实政策、监督不作为的相关政府、单位、领导?四、按中央、省、市相关红头文件精神,从七十年代初至今,只招工录用二批农机员共35(其中第一批1996年10月招工15人,第二批即我们1997年12月招工录用20人)人,文件精神要求,1997年是最后一批农机员招工录用;调研据兜底目前双牌县有70多位农机员,其余的30多位伪农机员(在职在岗在编)Ta们是按什么政策入编、上岗、依据何在?为何县编办至今不公开真实事项供给我们参阅?是否有胆大包天的保护伞?是否存在官僚主义…?请求严查、落实到底是谁侵权了我们的岗位及劳动权力?五、2015年省委第七巡视组驻双牌转交农机员事项,依法依规、落实政策、清退违规入编人员(据说双牌县违规进编参加工作拿国家财政工资的不低于100人,为何至今不清退违规违法的公务员与事业在编在岗人员?)【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各乡镇1997年12月招工录用、1998年4月岗前培训、在职未在岗的全体人员、2017年3月31】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农机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粮食局、县发改委等单位高度重视,对你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你们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述求。
  你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述求市解决编制安排工作。其理由是:1、湘计劳【1996】251号文件。2、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技服务体系改革相关文件。3、县劳动局开具的工人调动介绍信。4、同你们一起招工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员已入编。5、部分人员招工后没有工作,也无田地,生活困难。
  二、调查和处理情况。
  (一)事实认定情况
  1、招工属实。双牌县1998年乡镇农机站招工的“农转非”人员共20人,只招工没有进编不安排工作。主要依据是按照永计社[1997]168文件和【1997】39号文件。文件中的主要精神:一是下达全市1996年度“农转非”计划;二是县公安、粮食部门办理户口和粮食关系手续;三是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当时全市“农转非”指标共13686人,大县1000多人,双牌县指标最少为470人,其中农机站指标20人,你们属于这批指标的招工人员。
  2、没有进编。永计社【1997】168号和双计【1997】39号文件没有提及任何编制事宜。故招工至今一直没有进编。你们的所有个人档案资料上都没有机构编制部门签字盖章。
  3、没有上班。经调查,你们招工后,用工单位一直没有安排工作,事实上你们也没有与招工单位之间发生除招工手续之外的任何关系,个别人员临时上班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
  4、县财政承担了部分养老保险。因招工后没有工作,你们多次上访,县委、政府考虑你们当中部分人员生活困难,有的甚至交不起养老保险金,为此,2008年10月30日县人民政府《2008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县人民政府(双府阅【2010】20号《关于96、98年招工的农机员养老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单位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百分之三十,余下百分之七十由个人或用工单位承担,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你们的重视和关心。
  据了解,周边东安等县对跟你们类似人员的养老保险金财政没有补贴,更没有开编和安排工作。
  (二)我们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1、你们不能解决编制。其理由和依据:一是当时的政策没有要求解决编制。如果当时有政策要求,也不会出现时隔多年多次信访要求解决的情况。二是你们办理招工手续后,没有任何文件和政策要求,必须或者可以解决你们的编制问题。三是你们提供的相关文件都不是解决编制的依据。你们招工的主要依据是永计社【1997】168号和双计【1997】39号。虽然双计【1997】39号文件中提及到湘计劳【1996】251号文件,但双计【1997】39号已就你们招工后如何处理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你们不能适用湘计劳【1996】251号文件解决编制。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技服务体系改革均针对在编人员,你们不属于改革对象,不能解决编制。四是劳动部门开具的工人调动介绍信不是开编的依据。五是同你们一批招工的其他个别人员入编,是通过其他渠道解决的,不是你们开编的依据。六是你们生活困难,可以向民政等部门反映,但不是解决编制的依据。
  2、请你们就要求解决编制事宜息访。就目前你们所提供的相关证据看,还不具备解决编制的条件,请你们就此信访问题息访。如果你们找到新的解决编制的依据,请及时向编办提供。
  3、本回复意见为终结性意见。
   双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