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以及对黄标车限行的质疑


之前我曾经对环保部门反映过汽车尾气污染问题以及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的贴,环保部门也跟踪回复了。我认为,现在汽车尾气污染问题是有增无减的,PM2.5跟汽车尾气紧密相关,积聚在市中心的汽车尾气难以扩散,严重影响市中心的居民和路上的行人。我对此提几点问题:
一、“从2010年9月开始,我市新车注册登记提前实施更加严格的国Ⅳ标准,外地车辆若达不到国Ⅳ标准将不能转入我市。”现在上牌的新车的确需要达到国四标准,但是国四标准的汽车在佛山没有国四标准的汽油来加的话,试问这如何让汽车的排放达到国四标准呢?
二、“从2009年3月份开始,我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开始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从2010年10月份开始实施更加科学的在用机动车“简易工况法”排气定期检测,力促排气不达标的车辆加强维护保养。”没错,现在汽车年审需要用工况法检测尾气,但是尾气检测弄虚作假的现象之前通过小强热线、佛山新闻等媒体曝光,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很多车主为了省时省事让汽车快点通过年审,有的找关系走后门、有的通过中介花钱了事,真正对排气不达标车辆加强维护保养的车主不多。
究其原因,我想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制度来支持、引导车主对排气不达标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现在有些车检站既充当裁判员的角色又充当运动员的角色,既为进站年审的汽车检测尾气又想方设法为其通过检测。有些进展检测的汽车同一天内上线检测多次的比比皆是,这同时也影响了其他车主年审的时间。我建议,应该建立一个制度,第一次过线检测的如果不合格的话就不能当天继续检测,应该强制让车主开车到4S店或者汽修店进行维护保养,车主凭汽修店的维护保养清单才能到车检站继续上线检测,同时环保部门加强对车检站、汽修店的日常监督管理,这确保了汽车尾气污染治理在年审这一环节上的效果。
三、“我市在2010年8月开始实施“黄标车”限行方案,采取分区域、分阶段、分时段逐步限制高污染(高排放)车辆通行的方式,降低机动车排气污染。今后还将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和时间,引导车主将黄标车转出本市或更新淘汰。”“通过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对不遵守限行规定的车辆严厉处罚。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制度等措施,强制淘汰不达标车辆。”
2012年按照政策所说应该是,黄标车在大部分时间禁止闯入市区限行范围内。对于这一限行政策,宣传工作是做了不少,车主也有所意识,但是实际效果如何呢?每天仍然有不少黄标车照样闯进限行区。这对于我们这班拿着绿标的守法市民来讲非常的不公平!我建议,市委市政府应该重视,动员交警等有关部门上路加大查处黄标车“闯限”的力度,并结合货车“闯限”的电子处罚系统一并查处黄标车“闯限”。
四、之前媒体曾经报道过佛山市环保局购置了一辆可以应用于路上远距离检测汽车尾气的遥测车,可是一直未见该车上路检测尾气、执法查处黑烟车辆,这车如果买回来了闲置不用岂不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呢?!还有,新闻媒体也曾报道过南海环保部门上年在桂城一些路上抽查途经车辆的尾气检测,但是该项工作做了短短一段时间就草草结束了,这又所为何事呢?环保部门上路抽检执法这本来是好好的有助于治理尾气污染的工作,不应该无疾而终!
五、“计划出台加快淘汰黄标车政策,引导车主淘汰黄标车。”报纸等新闻媒体已经报道了所谓的十二五黄标车淘汰计划,但请问出台如何的政策来淘汰呢,何时出台呢,如何执行落实呢?淘汰黄标车确实阻力重重,但希望政策尽快出台落实,让我们居住在市中心的大家有个好些的空气环境!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由于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同时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的二次污染物(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不仅是我市完成“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减排的要求,也是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应对今后实施的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举措。我们起草了《佛山市加快淘汰黄标车工作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常实施,此外,淘汰黄标车工作已列入市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中,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正在起草阶段。我们将坚持“科学统筹,属地负责,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稳妥、有序地推进淘汰黄标车工作。
关于对检测站的管理,我局出台了《佛山市机动车排气定期检验机构环保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佛环【2011】192号),依法对环检机构的检测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管。
对排气超标的车辆,我们建议车主去二类以上的维修机构进行维修,在车辆完成维修后应向维修厂索取维修证明和发票,并在复检时提供给检测机构。
关于路检问题,我们正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希望形成长久的合作机制。如顺德区已形成一周一天上路的良好机制,市环境监测站的尾气遥感车也计划与各区联合上路抽检。
关于黄标车闯限行问题,我们也计划建设并利用抓拍感应系统,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
2012-02-27 18:0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