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移民的认定

您好,本人户籍所在地为福建泉州,2000年随父母到广东佛山,从幼儿园到高中均在广东佛山接受教育。父母也一直在广东工作,并缴纳社保10年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住所。
因为一直在广东接受教育,想要在此参加高考,但当时广东未完全开放异地高考,又因本人未满18周岁,不能单独进行户口迁移,一个人回福建上学也没人照顾。所以于2012年入户广东省紫金县一亲戚户口内,但原福建户口并未注销。2014年以广东户口参加高考后考入西南政法大学,该广东户口也随着入学迁入重庆市西政集体户口。现已就读大三。
现在想问如果本人要注销一个户口应当注销哪一个?注销之后学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是否会被认定为高考移民?
所谓高考移民是指父母或者亲属为了让孩子在高考时考取更好的大学,所以就在高考前将孩子的户口和学籍弄到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的省份。
至于户口和学籍信息等问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高校后,其上述信息由就读高校管理。因此,你的问题请咨询所在高校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
2017-02-27 15: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