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_豹╃网友您好:
2015年2月25日,您在“麻辣论坛”反映“五号桥下的城市污染现状,每天污水横流,臭气熏天,河道沿线企业、屠宰商户乱排、乱放长期存在,环境卫生及其恶劣.......”一贴,市、区两级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人赴现场调查核实,其反映情况属实。
据调查,位于南池市场至老观桥的南池河道存在污染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淤泥沉积于此,水流不畅;二是附近部分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排污管未接入城市主管网;三是河道两侧处的排污管年久失修存在渗漏现象。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相关职能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之规定,我局已函告巴州区水务局、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别对上述区域进行整治。一是清除河道淤泥,确保水流畅通;二是对部分直排污水截流,安装管道使其污水排入主管网;三是对该段排污管的渗漏现象进行修复,确保污水不外漏;四是定期对排污管道进行清掏,确保排污畅通。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感谢您对家园环境的关注,希望您继续对环境保护建言建策。
巴中市巴州区环保局
2015年2月28日
请拿出行动来说
希望行之有效,爱护环境,保护我们的家园。
这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你们环保部门眼睛被裤衩蒙住了?
米椒到手,一飘而过,义务顶贴!
记得那个沟沟里面好久就是这个情况,现在回复得挺好。能不能做到是个问题。我们想看到的是实际行动,而不是口号。谢谢!
回复及时,情况反映真实,望得到彻底整改到位。
意思是区水务局、住建局要承担起整治,期待见到成效
这个正面回答还是支持的,不要忘了要行动起来哟
估计就是差钱儿的事情了!哈哈哈!又有项目要上了呀!!!
我请问你环保局长,你们这个部门有执法权没有?有环保法没有?你们是否涉嫌渎职?你还好意思说你局已( 函告)巴州区水务局、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别对上述区域进行整治。多少年的问题了,你还函告个啥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之规定,我局已函告巴州区水务局、巴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别对上述区域进行整治。
继续关注,区环保局监督管理,要拿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巴州区人民政府,召开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专题联席会议,决定实施方案,并实行之,督查落实到位,不是仅仅一个回复了事。
那本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他们每天只坐办公室,不去巡视检查。群众发现了,又不积极落实整改,典型的怠政懒政!
拿出行动来,群众的眼睛正盯着你们!
环保局——知道你们也难,但我真没看见你们为环保做过什么事情。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巴中今年老是粪气弥漫。
巴中这几年还是有变化的,但是还是要努力
环保无小事,关键在行动!
;P;P;P
巴中的环境的确需要加强治理,环保局的领导同志很不错,能立即回复并重视且有行动。为了最美巴城的建设,我想经后环保部门还要多辛苦一点,主动作为加强监督,不要等有人在网上爆料后才被动地去工作,这样不仅辛苦累了得不到好反而还挨骂
环保局懒政渎职!巴河还有那么多处污水直排为什么视而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