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规定瓶装气使

燃气公司规定瓶装气使用期超过六个月再加气时,要加收18元的检测费,是有法律依据还是霸王条款?
目前,佛山市有多家瓶装气经营企业,而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经营分公司从来没有此类收费项目。该客户遇到的情况有可能是其它瓶装气经营企业或黑气经营者的收费行为。
佛山燃气公司投诉电话:8283333
2011-05-11 16: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