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前,在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来自省政府办公厅的最新消息,《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炉”,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协同推进、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置管理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日益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能够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高我省新型城镇化质量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水平。
根据《方案》,部分地区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0年底前,在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积极鼓励和支持其他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
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城区内的党政机关、学校、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应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参照《方案》对有关单位和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完善地方性法规,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贵阳市、遵义市、贵安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必须对有害垃圾进行强制分类,对其他垃圾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确定强制分类的类别。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尽快将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位。 发挥中央基建投资和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地方投入力度,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和运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介绍,我省将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探索建立垃圾协同处置利用基地。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以上。
延伸阅读: 生活垃圾 分类有讲究
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废胶片及废相纸等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垃圾,应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
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书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回收物,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本报记者 肖达钰莎 杨林国 编辑:陈旭 审核: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