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起,南昌市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据测算,全市将有3万户纳税人(含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营业税起征点政策,一年可减免地方各税6000余万元。
在此次新政出台前,尽管都是“微小”的经济体,小微企业无法享受到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此项政策是在国家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基础上,新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体现了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方面,免征营业税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都是经营实体,经营规模比较相近,因经营实体性质不同而适用不同的政策确实存在不公平的问题。此次实施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实现了两者税收政策的衔接,体现了公平税负的原则。
另一方面,每个企业在发展初期,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低,生产经营的税收敏感度更高,对政策扶持的需求更大。同时,这些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往往也最具有活力和发展潜力,“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充分发挥减免税政策的扶持效果。
再次,执行减税政策可以减轻大批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负担,在激活区域经济活力、提振创业者信心方面有明显的成效。
鼓励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是一项长期工程,期望南昌市能将相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为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