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实验幼儿园扣费不合理

本人小孩今年报读斗门区实验幼儿园,上课半天后,觉得不适合,遂要求转院。幼儿园按2012年的《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退费,扣除一学期的保育费的20%,但是该办法2016年已经废止,本人也不接受该方法。本人到斗门区教育局、物价局反映,幼儿园要求相关部门出示有效法律文件后按文件执行;后面教育局、物价局领导和本人一同到幼儿园协商解决办法,物价局拿出2012年珠海公立幼儿园管理办法,幼儿园表示该园属于私立幼儿园,不适用该办法;教育局、物价局调解按一学期的10%扣,本人不接受。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此单与111709137222101重复,该单已转部门跟进,为避免重复转办工单影响处理时效,因此此单不再重复转办,请您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热线中心的支持和理解!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7-09-15 09: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