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徐磊电话:151 1008 8656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中医药大学实施张江校区学生公寓(回购)修缮(四期)工程施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及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2、本项目采用投标人筛选。1、筛选条件:投标人的信用: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75分(含75分);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仅限于筛选条件),不符合上述筛选条件的,招标人不发售招标文件; 3、经筛选入围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实施张江校区学生公寓(回购)修缮(四期)工程施工项目
2、招标编号:00-19-26666-00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9-2666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4#、16#、17#三幢学生公寓楼的修缮,总修缮面积约10507平方米;包含但不限于外墙、内墙、天棚、地坪以及给排水、电气等建设单位用于招标的施工图纸中的工作内容,以及招标过程中书面及答疑会上明确的工作范围。不包括弱电及火灾报警系统。
5、交付地址:上海市华佗路280弄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50天
7、采购预算金额:5864000.00元(国库资金:586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2、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之间打印的《投标人信用评分表》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沪建筑业企业可报名费1000元。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05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5-05 10:30:0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拟任该项目的负责人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及如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徐 磊
手 机:151 1008 8656
邮 箱: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