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工商工作人员回复:
”第六十五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对”多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工商登记的行为“ 的规定。我局也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这两件案
http://wz.shunde.gov.cn/viewthread.jsp?tid=116610
http://wz.sanshui.gov.cn/viewthread.jsp?tid=117033。
引起了大家的兴趣。
请问,在佛山地区:
一、 单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工商登记,开出最大的罚单.
二、 对于多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工商登记的行为,是只罚一次,还是视当次情节次次罚,还是累犯重罚?
网友,您好!请你候复!
2015-03-09 09: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