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过了2年,现在抓到同犯,可是现在才要求鉴定重新鉴定伤情,本人认为不合理,请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2012年在长汀县工作,夜晚去吃宵夜,结果被一群人殴打,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公安机关只抓获其中一名嫌疑人,经法院调解已经原谅主谋人员,至今过去2年,公安机关却告知当时还有另外一个同犯,并且对方提出现要求重新鉴定伤情,可是至今过去2年了,伤口已经愈合,现在在鉴定也根本不合理,现在想请有关部门处理
2014年5月7日,我局接到“12345”平台转来关于你反映伤害案件已过二年,现抓到同犯,被要求重新鉴定伤情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告知如下:
2014年5月7日以来,我局多次电话、短信联系你留下的电话号码15159157895,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而信访件中,你未说明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且经联系我局刑侦部门,也未发现有案件要求受害人重新鉴定的情况,所以无法查明江先生反映的内容。
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长汀县公安局于 2014-5-21 08:3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