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编号:tc19952e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项目编号:tc19952e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站房及辅助设施,一次规划、设计并实施。新建厂房(含站房)、辅助用房7136㎡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04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19年04月18日16时00分00秒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5月0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05月08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tc19952e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富维海拉贴建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
2.2
建设地点: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2.3
项目规模:
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新建厂房、站房及辅助设施,一次规划、设计并实施。新建厂房(含站房)、辅助用房7136㎡

2.4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5
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
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质量标准:合格,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须提供加盖企业鲜章的无在监项目承诺或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8
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记录(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附截图并加盖鲜章)。
3.9
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12日至 2019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原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7)外省企业及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8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系人:陆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箱:luyangzbc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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