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张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自己通过中介,在嘉善买了一套小房子。当时说好的要买新房,结果这个中介,却把二手房当成新房,卖给了张先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张先生是湖北人,在杭州工作,11月中旬,杭州的一家中介公司,给他介绍了一套嘉善格林公馆的房子。
张先生
他们当时讲的就是这栋楼的酒店式公寓,说好是一手房,上去看了一下觉得也还行。
格林公馆在嘉善城西大道,看好了房子,销售人员说,他们这里的房子都是零首付,也就是说,房价多少钱,你就可以贷款多少钱。人家买房子都要首付三成,甚至一半,现在竟然是0首付,张先生心动了,马上和销售人员签订了认购协议,买了一套位于22层的小公寓房,建筑面积45.95平方米,总价45万5千多元。张先生毫不犹豫,先交了5万元定金。但是过了两天,张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
张先生
有人打电话给我,然后让我办贷款,我一下子就感觉不对了,(首付)还要办贷款,然后他就和我说,这个是首付贷,我资质不够,根本贷不下来。
眼看房子买不成,对方也不同意退定金,如果逾期不签正式合同,定金就完蛋了,张先生跑到嘉善县房管处,本来是问问到底应该怎么办?结果没想到,在这里发现了新问题。
张先生
查备案价格,房管处说你这个属于二手房,根本查不到备案价格。
自己买房子的时候,销售人员明明说,这房子是精装修的一手房,怎么突然会变成二手房呢?为了弄清真相,张先生来到格林公馆的销售中心询问情况。
格林公馆房产销售
一直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的(那这个到底算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呢?)房子没有卖过,一直在开发商名下,当时租给格林豪泰酒店(经营)。
销售人员承认,张先生买的房子,原来是酒店式公寓,但是属于租赁性质,所以在他们看来,虽然这房子原来有人租过,有人住过,但是没有进行过买卖,所以还叫一手房。那么这种说法到底是不是靠得住呢?记者分别联系嘉善县房管处开发科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听权威答案。
嘉善县房管处开发科工作人员
格林公馆应该属于二手房的。
嘉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
这个应该是二手房的,这是公司自用的房子,就是房产公司他们自己留得资产出售。
主管部门确认,张先生买的格林公馆,就是二手房。这样看来,张先生应该是被人给忽悠了。本来要买新房,结果人家把二手房当作新房卖给张先生,弄到现在,定金交了,张先生还有没有办法来维权呢?
律师 杭璐东
因为一手房和二手房,首先税收方面规定是不同的,所以销售一方必须把这个房屋基本状况,向购房者披露的,我个人觉得是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承担罚没定金,这样一个违约责任。
律师建议,张先生直接去法院起诉。
一般上当的都是傻B。
孔雀城还能首付1成买房
退一赔三
那么就是对方违约,叫赔钱!
中介大骗子
遇上黑心的了
直接起诉中介,赔偿房价的1000%精神损失费。
一塌糊涂
我认为你说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