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您好!
我配偶在顺德与其亲兄弟合购一套商品房,产权证是我配偶与其亲兄共有,我为本市户口居民,单位有为我购买住房公积金,请问此情况,我可以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为我配偶还贷吗?需要哪些证明与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以法规形式强制执行,它是依法缴存,它不是商品,不存在购买或不购买。
我国实行房屋登记制度、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依法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准。从网友反映的情况,网友并非该房屋的产权人,无法认定为夫妻共有。非购房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不符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2015-01-12 17: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