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海的保安逆天了,保安头子扬言不会放过业主》依法删帖说明
《森海的保安逆天了,保安头子扬言不会放过业主》一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应涉单位的通知要求,在提供了通知人有效信息,删帖链接,侵权内容及理由后,予以删除。如发帖人存在异议,认为发帖内容真实,并愿意承担发帖责任,可以在贴内提供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实名再次发帖。若不愿意实名且再次发帖,将采取禁言操作。
我住森海豪庭,一看到那个贴就知道是楼主造谣帖,可竟然还有不少跟帖相信楼主。
我只想知道,发了造谣帖要不要吃生活?
单个业主相对物业公司是一个弱势者,如果金昌物业是这么讲道理,绝不会发生类似情况,我觉得e网作为绍兴地区的公众媒体之一,应该也要做好取证,比如公安机关的证明,也该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而不应该物业公司一纸独家证明,就想当然的认为他就是对的。试想,内部开个证明,说的夸大其词,诋毁造谣的话,是不是又成了损害对方合法利益了呢?那就会没完没了,事实的真相又在哪里呢?我倒不相信,一个赤手空拳的业主,敢在这么多保安面前动手打人,保安吃素的吗?还是另有隐情呢?还是被逼无奈,逼上梁山?疑点种种,还望公安和媒体继续跟踪……,还社会一个公平和宁静的大绍兴生活环境,给业主和物业搭建和谐平台,别再让服务与被服务的,别让柯桥和绍兴类似悲剧再次上演,如E网帖子[http://m.baidu.com/from=1003443b/bd_page_type=1/ssid=0/uid=0/pu=usm%400%2Csz%401320_1003%2Cta%40iphone_2_4.1_1_10.1/baiduid=427E9B34FB31E82024DB0854F94EE128/w=10_10_%E9%87%91%E6%98%8C%E7%BE%8E%E9%99%A2++%E4%BF%9D%E5%AE%89+%E6%89%93%E6%9E%B6/t=iphone/l=3/tc?ref=www_iphone&lid=11197520015554065582&order=1&vit=osres&tj=www_normal_1_10_10_title&m=8&srd=1&cltj=cloud_title&dict=30&sec=640&di=003209415e42fb4a&bdenc=1&nsrc=IlPT2AEptyoA_yixCFOxXnANedT62v3IEQGG_ykIR78b95qtva02Et6nUjvq2Sm5ZpLPsDHRsh52xXS-RyJrlK],所言的《金昌物业群殴白鹭金滩业主,200余名业主被迫上街抗议》,别再发生!!!
浅谈森海豪庭及物业公司的现状 [复制链接]
让我相信谁!?
我也住在该小区,感觉物业挺好。08年,我丈人脑溢血,保安从5楼把他抬到救护车。辛亏抢救及时,现在都还健在。物业和业主之间需相互尊重,沟通,一定能友好相处的。
不用,造谣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强烈鄙视小区内不按规矩停车的业主,为了一己之方便,堵塞消防通道,影响其他业主安全!
不管怎么说,小区业主到物业头子办公室踢打,大家还是不相信的。从上面回帖来看,金昌物业很善良,人人都是活雷锋。
对为了自己方便自以为是
敢去物业公司负责人办公室去踢腰,看来也不是省油的灯。本人森海豪庭樱花园业主,感觉物业虽然不能说十全十美,至少还过得去吧。及时平时车被堵了,或者自己车堵了别人的车,物业还是蛮负责的,跑来跑去打电话、找人、敲门。业主也要自我反思,做人都要以和为贵,别太过分。
这是另一个法制园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