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问题!穷人不能分户?

没钱买房就不能分户?
我和户主同一个户口本!
我以成家多年!
户主常不给户口本我!我可以去公安打多一份!户口本自己用吗?
不想求户主!不是每一个户主到是好人!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获悉,已向户政部门问询,请留意回复。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政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09号)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内常住人口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担任。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只能享有一本《居民户口薄》。
2016-12-14 20:4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