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余薇)4月15日,湖北省的陈先生致电本网热线投诉称,他在九江市彭泽县做工,因工伤聘请了一位当地律师为其打官司,现官司打赢了,案件代理律师却将大部分赔偿金占为己有,期间多次讨要未果。
投诉:赔偿款下来了却只给了不到30%
陈先生告诉本网记者,事情要追溯到2009年5月份,当时他从湖北务工来到九江市彭泽县,做工于当时修建的彭泽至湖口高速公路的工程上,做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致使其7级残废。
“我是个外地人,当时在九江人生地不熟,出事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介绍了一个当地的律师殷律师给我打官司。受伤后我便回家了,因距离、时间等原因,当初和殷律师协商由他全权代理此事,官司结束后,如胜诉,殷律师得赔偿金的25%。”陈先生称,此官司一直拖到了2016年年初才结案,最终官司他胜诉,工程的承包方赔偿其18万余元赔偿金。
“因委托殷律师全权代理此官司,所以官司结束后,赔偿金是直接打到殷律师的帐上,今年的2月底,他给我打了4万元,前几天又打了一万元,待再找其要剩余赔偿金却遭到推脱。”陈先生气愤的说,找殷律师索要剩余赔偿金被回应,“会给的,不要着急。”可再联系时,电话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律师:因生病住院耽搁了打款,最晚4月底会付清所有承诺款项
既然当初双方协商好,并签署了委托合同。赔偿金下来,为何却迟迟不给?为了解具体情况,18日上午,本网记者联系上陈先生的代理律师殷律师,殷律师回应称,因自己被查出患有十二指肠肿瘤,一直在住院治疗,所以耽误了将赔偿金打给委托人,待自己出院后,会立即将当初约定好的赔偿金数额全部付清。
“这个委托人的案子特别繁琐,从2009年开始至今,我为了这个案子到处跑。由于工程的承包商是北京的公司,被告又一直不服当地的判决的结果。因此官司从县法院转到北京的法院,又转回县法院,来回各个法院间转了不下6回,最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殷律师称,因为官司周期比较长,直至今年年初被告公司才将陆续打来赔偿金。
“最后一笔赔偿金是今年3月初打过来的,而我2月18号,被查出患有十二指肠瘤住院治疗,当时人身体、心理都挺难受的,所以也就没顾上及时把该给的赔偿金给对方。”最后,殷律师表示,目前身体已慢慢恢复,但医生还未让其出院,待出院后,会立即按照约定好的赔偿金打给陈先生,最晚不超过4月底。
部门回应:将立即勒令当事律师付清赔偿金
听完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说辞后,随后本网记者联系到彭泽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该所周所长回应称,帮陈先生代理民事诉讼的殷律师是该所的一名法律工作者,目前并未接到有人投诉其侵吞赔偿金一事,但既然有人反映了,将会立即调查事情始末。
随后,周所长致电本网热线回应称,据调查,殷律师因生病耽误将赔偿金支付给当事人。“虽然是生病,但这也不是算理由。”最后,周所长表示,现已告知殷律师,让其在5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的赔偿金付清,如在规定时限内,还是未付清赔偿金给委托人,会将此事报送给市司法局基层科,将会责令其停业整顿3-6个月时间,并强制要求其归还赔偿金。
侵占他人的救命钱,实在是嚣张
律师界的耻辱!有损形象!
这个律师以后谁还敢找他
丢自己的脸,打律师的脸,不要脸。
丢脸。要钱有什么用,生病?我看这是报应吧。
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 还知法犯法
是不是不爆出来这个律师就打算私吞呀?
以后谁敢请这样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
这人不是律师,只是法律工作者,二者是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