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申请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珠海市申请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的事宜,我是珠海市本地生源,户口是珠海斗门,2015年6月在韶关学院毕业,现在珠海市润鑫打印耗材有限公司工作,已签一年合同,并交纳社保满6个月,能够申请珠海市申请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吗?申请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
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来函所咨询的“申请到中小微企业一次性补贴”事项属于《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容,该“通知”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发文,文件规定“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补贴对象和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时间和程序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有告示。 三、根据规定:高校毕业生,是指珠海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台港澳毕业生)和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补贴期限: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4、高校毕业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市民)卡或在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的,同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申请时间和程序:高校毕业生本人(或由用人单位代高校毕业生)在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注:我区经办机构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股) 特此函复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6-03-22 09: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