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停在南湾国际(一号桥头)车位上的车前挡风玻璃,不知是谁用酒瓶砸烂。我们先不说保险公司赔不赔,停车收费理所当然,车辆损失该不该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定损2000。问题是,停车收了费,该不该承担责任?
没有砸挡风玻璃,知足了吧。2块钱,买不了保险。还不如去公安局看看附近有没有监控拍到。
如果是白天,收费员从道义上都说不过去,未必眼睛瞎哒嘛???如果是晚上,看不过来或者下班了,可以理解。
被砸的是前挡风玻璃哈
不能只收钱不管事
这个还用问吗?谁收费了就该谁赔噻!
守停车场负责人赔,
收了钱,就该负责。
奇葩的就是:说收2元钱是场地占用费,不是看守费。我简直哭笑不得!
这个要看你与停车场的合同关系,如果人家只是收的车位占用费,没理由赔你
不论贵贱,该不该赔很重要
问题是:谁停车的时候先问收的什么费吗?
个人认为收费了应该负一定的责任。
收费了,就必须赔偿。
主要是当知道了就不安逸
谁收费谁赔 拿着马路收钱必须赔
这个可以找市政管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