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东路278号林汉江的违法建筑已经在龙岩中心城区核心区内屹立三年以上,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对此也多次做工作,但未见其果,违建者原三层建筑,现至五层,随时将第五层封顶。今阅读《闽西日报》4.25日头版头条《我是加大“两违”巡查力度——对违法建筑一视同仁,一拆到底》。《闽西日报》是我市党和政府的喉舌,我们十分困惑的是,我市城管执法局看来此报道十分心中有愧,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否需要认真对照,努力提高自己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执法者不能一碗水端平,它的执法公信力必然大打折扣。
张天一同志:
现将你反映“登高东路278号原三层建筑,现建至五层,随时可能将第五层封顶,要求予以处理”的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违建户为林汉江户。林汉江户于2011年7月下旬开始在新罗区东城登高东路东段9号进行旧房扩建及新建。该户持有龙房权证字第200900370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总层数为四层。该户建设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东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于2011年8月1日接到举报后赶往现场制止,并对其下达了龙规(东城2011)停字第0118号“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现场:第二层局部扩建及旧房边新建,总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8月16日,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户正在抢建第三层,予以现场制止并当场拆除,要求其不得再进行建设。但该户不听劝阻继续抢建,执法人员又对其进行多次制止拆除:于2011年11月12日,拆除该户第四层砖墙;于11月28日,拆除该户第四层模板及砖墙。该户见正常工作日期间无法抢建,便利用节假日及夜间进行抢建。12月初,该户第四层水泥板倒好并抢建第五层,原东城街道综合执法大队于12月20日组织工人,完全拆除其第五层砖墙。2012年春节期间,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该户抢建的第五层水泥板浇筑好。2012年3月1日,大队又组织工人拆除其第五层水泥板。之后,该户未再进行复建、新建。我局东城大队将加强对该户的巡查和监管,严控其继续违法抢建。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5月26日
(龙岩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 2014-5-26 14:4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