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部门!关于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本生参考条件: 1 合法稳定职业(符合) 2 合法稳定住所(符合) 3 居住证有效期(符合) 4 学籍认定(符合) 5 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年限条件,至2018年8月31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合计20年,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合计4年5个月(视缴2年3个月)。 最重要原因是医疗保险4年5个月中含视缴2年6个月,请教市社保局及招生部有关部门此视缴是否符合高考报名要求??? 视缴期为1999年3月至2001年6月(视缴2年3个月) 因佛山市社保局在2001年6月以前没有缴纳医疗保险要求政策,政策要求只要已缴纳养老保险就视同已缴医疗保险。请麻烦贵局及有关部门及时回复!深表感谢!急待!高考无小事!
就社保这一条,只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合计就行,里面怎分不管。
2017-06-27 13: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