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贵中心在今年3月份出的文件《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我市租房提取、无房提取标准的通知》,是否会按期2017年7月1日执行?
2)是否申请时只需出具佛山市(五区范围)无房产证明就可以了,还有无房产证明在去哪里开的,我公司是在佛山三水区的?
调整后的标准和规定按照文件要求,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的手续须知届时会在我中心外网公布,请网友留意。对于佛山市(五区范围)无房产证明的问题,按照现时提取职工提供的资料是在市民之窗终端机打印的,具体出具的问题可向住建部门咨询了解。
2017-06-18 10:4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