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何先生>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城管执法>

路桥区路北街道繁华里小区2栋701室,701室户主私自将空调外机安装在701与702之间的公共天井内,目前正在安装中,未按规划放置,要求处理。
你于11月1日向台州12345电话反映,要求解决路桥区路北街道双水路繁华里小区2幢2104号,该户未按小区规划,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天井处的问题,本单位于11月1日收悉。经调查现向你反馈如下:经台州市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路北中队工作人员初步调查,反映人所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已与701室户主联系,户主回复称已经沟通不再安装,关于小区空调外机没按规定安装的问题,可以找小区物业投诉,由物业与业主委员会制定装修细则予以解决,如果没有解决,可以寻求街道办居委会协调解决问题。协调失败,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诉讼解决。具体涉及条款如下: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根据该条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应包括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和公平合理4个方面。另外,对于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另一方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空调外机在工作中,除了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污染外,还向周围环境排放大量的热能,其对周围的环境必将产生不利影响。2001年1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曾就此制定发布了《国家空调安装标准》1、空调器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2、空调机安装架的承载能力不应低于空调机组自重的4倍,室外机组安装架承载能力至少不低于180公斤;3、空调器室外机安装与地面的距离应高于2.5米,且不得占用公共人行道;4、空调器冷凝水的排放不得妨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5、建筑物内部的过道、楼道、出口等公用地方不得安装空调器的室外机;6、空调的室外机组应尽可能远离相邻方的门窗和绿色植物,与对方门窗距离不得小于3至4米等。经办单位:路北中队82912785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1月3日
路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201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