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街道坦头村范桂林家违章建筑已经从2013年开始反应到2017年,都5年了,还是没有被有效的拆除。这几天该违章建筑户又拉了好多车的建筑材料,砖头、水泥,砂石,有五六个工人在内部建设施工,要求温岭市行政执法局,予以及时制止,对新建设部分给予拆除。否则将对你局提起新的行政诉讼。
你于2017年9月10日向我单位网上反映,要求处理温岭市城东街道坦头村范桂林违章建筑正在内部建设施工问题的投诉事项,本单位于9月11日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向你反馈如下:接到举报后,中队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户在进行室内结构。中队于9月11日,12日多次到达现场制止施工。目前该户已停止施工。我局已对范桂林、范桂友、范桂友户未取得建设工程建设案进行立案,目前处于行政处罚告知阶段,在法定期间内,拟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范桂林、范桂友、范桂昂自行拆除坐落在城东街道坦头村的三间七层加阁楼的房屋及其设施,计占地面积183.27平方米,建筑面积1302平方米;并处房屋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陆万叁仟柒佰玖拾捌元整。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温岭市人民政府或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经办: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城东中队 联系电话:81688536。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9月14日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1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