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买房要交燃气初装费?回应:将退款给不需缴纳的业主


“今年购买的商品房,要交燃气初装费吗?”市民罗女士近日拨打本报热线8530000反映,她今年5月在望江天悦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在交房时要她交燃气初装费2500元。
罗女士介绍,她在购房时了解到,江西省已出台了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购房者不用再缴纳燃气初装费,“房企这种行为是强制收费。”
浔阳晚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11月份,江西省发改委出台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管道燃气安装费管理的通知》。其中规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价外向购房者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等费用,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中详细说明,2016年1月1日前,新建商品房购房者已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已缴纳的管道燃气费用,不再退还。可以看出文件中对购房时间的认定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对此,小区的开发商表示,因为业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开发商将在收取燃气初装费后,按照签订合同的时间,退款给不需要缴纳的业主。
(记者 李超铭)

不用交燃气初装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