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食药局领导:
我想在市区内办一家销售烧腊熟食的店(室内,非市场内,不是现场制作,只是售卖),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按经营范围应该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但装修是否要装空调、预进间、紫外灯消毒设备、餐用具洗消池、洗手池等设施设备?请明示一下
2.我销售的这些烧腊熟食是否提供猪肉或者禽畜的检验检疫证明就可以?
3.鉴于烧腊小作坊暂时不能领证,如果改为烧腊现场制售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和设备,我对照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管理规范》,描述得比较含糊,求明示。
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您咨询的问题,依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1、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由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各区负责,建议您向属地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
2、经营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购进烧腊熟食时需要向生产加工单位或供货商索取合法的生产资质证明以及载明进货来源信息的进货凭证。同时,需要提供猪肉或者禽畜的检验检疫证明。
3、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生产烧腊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您可以登陆我局官网,在办事指南--食品生产类-生产许可证核发查询需要哪些条件。网址:http://www.fsfda.gov.cn/wsbs/bszn/hzpl/201402/t20140228_4567553.html。或者拨打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电话咨询:83280832.
2014-06-02 22: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