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1年在通城县银城西路的银泉花园二期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只给我们办了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说房产证上有注明土地“出让”。上月,我有向通城县国土局咨询,回复是此商品房属于县“两违”办冻结任何手续审批的范围,我理解不了回复的内容,在此,再次确认如下问题:1、是否属于“两违”建筑? 2、如果是两违建筑,当初开发商的“五证”是怎么办理的,怎么可以卖房?房产证怎么又能办理?3、据了解,通城有很多这样的案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否合法?如果要办理不动产权证,怎么去申办?4、房产是否可以在转卖时过户? 老百姓不容易啊,在外打工,还有缴纳个税八百多块,养着国家干部,拜托给老百姓少来点套路好不好?通城县国土局的回复,答非所问!期盼处理,期盼解决!
您好,按照通城县整治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隽两违办发【2016】65号),银泉花园属于停办楼盘。其中详细情况请向县两违办咨询。通城县国土局 2017年11月15日
通城县政府办 2017-11-15 09: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