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管执法局:几次举报违建你们为什么不拆除?你们跟开发商有什么往来没有?
我们在这里第三次向巴中市城管执法局举报同一栋违法建筑,,前两次你们出动了,但结果违建巍然不动,你们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不向公众公布处理过程和结果?你们跟开发商有什么往来没有?或者有人命令你们不准动吗?
违章建筑地址是江北状元桥街278号,鑫兴综合楼小区的第三单元,该楼设计以及批准规格是六层,但实际修建是九层,违法率是一半,即50%,六层楼的地基压九层楼,危险程度不需要费话叙述。该楼违建楼层具体为:第一层,以及最高处最后两层,这三层没有门牌号,没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以现场要求住户出示两证,他们没有。因为是违建他们不可能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合法证件。
当然第一层不可能拆除,最后两层是可以拆除的,你们应该依法作为。
违章建筑,影响公众安全,影响城市规划,扰乱建筑法制秩序,扰乱城市亮化工程。同时,该楼盘位于望王山商业规划区,今后必将征用还房,我们可以预见的是,违建者必将向政府讨价还价,得到不该得到的巨大利益,非法变合法,给诚实守法的人以反向示范作用,挑战法制秩序的威信,起到违法有利的暗示带头作用。
最后政府买单,纳税人的钱归于违法者,受损失的是公众,是国家。
我们希望你们恪尽职守,依法行政,迅速出动调查处理,拆除违章建筑,并接受公众监督,公布处理过程和结果。
拭目以待!!!!!!!!!!!!!
巴中的建筑问题多,大多不了了之!
城管?城管只是没收小贩的菜果,忙得很,不管你这些。再说,打老虎,城管局不敢。
今天城管在拆蓝湾国际的户外广告,城管这是做对了的。
1、城管执法局长期在打违拆违,
2、拆除违法建设也需要一的程序,不可能一举报就立马拆除
我觉得要坚决执法,纵容一起,第二第三第N起违建,你凭什么拆人家的呢?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人人平等,尤其对有钱有后台,坚决执法,老百姓才服气!
巴中市江北状元桥街278号(鑫兴综合楼小区)用水问题,我局已于3月21日上午获悉,并于3月21日下午派市水务执法支队会同江北工商所、巴中圣泉水务公司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处理。
此小区由开发商刘礼威于2003年左右陆续进行开发,于2003年1月1日向圣泉水务公司申请用水实行总表计量,同时在小区内修建水池开采地下水向住户供水并收取水费,形成每户两趟供水水源。存在的主要问题:1、开发商违规自行开采地下水,未经任何处理,作为生活饮用水向用户销售;2、自建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存在影响城市公共管网水质安全的隐患;3、小区90余户用户实行一只总表计量,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住户长期拖欠水费,要求尽快分户实行一户一表。
处理情况:1、针对违规开采地下水向住户销售行为,我局水务执法支队向刘礼威核实了相关情况,调查取证,并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水池、水泵和管网,封闭地下水源,切断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通的管道。限期未自行拆除,我局将会同城建执法进行强制执行;2、针对住户反映开发商收取的“水入户费”未缴入供水公司的问题。该处于2003年1月1日向圣泉水务公司提出用水申请,至今一直注册为“李桂华”总表用户。江北工商所执法大队要求开发商公开其收取的“水入户”费的使用情况。开发商刘礼威表示愿意向大家公开帐目,严格执行原签订的合同;3、针对用户分户实行一户一表的问题。圣泉水务公司将积极搞好服务,待用户达成一致意见后,圣泉水务公司立即进场施工改造。
巴中市江北状元桥街278号(鑫兴综合楼小区)用水问题,我局已于3月21日上午获悉,并于3月21日下午派市水务执法支队会同江北工商所、巴中圣泉水务公司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处理。
此小区由开发商刘礼威于2003年左右陆续进行开发,于2003年1月1日向圣泉水务公司申请用水实行总表计量,同时在小区内修建水池开采地下水向住户供水并收取水费,形成每户两趟供水水源。存在的主要问题:1、开发商违规自行开采地下水,未经任何处理,作为生活饮用水向用户销售;2、自建供水设施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存在影响城市公共管网水质安全的隐患;3、小区90余户用户实行一只总表计量,内部管理不规范,部分住户长期拖欠水费,要求尽快分户实行一户一表。
处理情况:1、针对违规开采地下水向住户销售行为,我局水务执法支队向刘礼威核实了相关情况,调查取证,并责令限期自行拆除水池、水泵和管网,封闭地下水源,切断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通的管道。限期未自行拆除,我局将会同城建执法进行强制执行;2、针对住户反映开发商收取的“水入户费”未缴入供水公司的问题。该处于2003年1月1日向圣泉水务公司提出用水申请,至今一直注册为“李桂华”总表用户。江北工商所执法大队要求开发商公开其收取的“水入户”费的使用情况。开发商刘礼威表示愿意向大家公开帐目,严格执行原签订的合同;3、针对用户分户实行一户一表的问题。圣泉水务公司将积极搞好服务,待用户达成一致意见后,圣泉水务公司立即进场施工改造。
问题多多,严查严惩!
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只有三年,水电8年不分户,贪污住户上户费,私自开采地下水和自来水一起出售。还有诸多违章建筑,他那屁大的胆哪来的?
南湾国际D区还未竣工验收,有个人就随便增加楼梯于公共通道,而开发商视而不见!
还有南湾国际B区在建建筑长高长胖,执法局也不管,为何?
有 没有 出动执法???????为什么 不动????????
执法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说明,为什么不拆除违建
从即日起凡是被鉴定为违法建筑,搭建的附属建筑设施;今后拆迁规划中一律不予补偿、赔偿,无条件拆除;同时对违法建筑、设施的当事人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