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0月22日电(记者明星、谭剑)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22日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被窃听窃照一案 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犯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了解,案发前,李熠是中共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督查室干部;杨凡是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干部;刘阳是麻阳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绿溪口派出所所长。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2月,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密谋对麻阳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胡佳武办公室实施窃听窃照。旋即,被告人购买偷拍设备、偷配钥匙并将窃听、窃照器材安装在胡佳武的办公室内。自2012年3月13日起至10月2日止,被告人对胡佳武持续窃听、窃照。随后,三人将部分视频资料经剪辑后存放于MP4内,要挟胡佳武并提出个人政治待遇要求。胡佳武报案后,李熠、杨凡、刘阳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熠、杨凡、刘阳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严重干扰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根据犯罪情节,法院一审均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据悉,三名被告都不服判决,表示将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完)
计划失败。
想当官想疯了,杯具啊
既然能被要挟到,估计书记也是个贪官
要挟的标的是啥?能说说吗?否则一起抓吧!错不了!
嘿嘿嘿嘿!!!!!!
想敲诈?你就这么确定领导会受贿啊?我们国家领导受贿没有的,搞不搞得清呀你?
这里毛咕咕太多
胆大包天,居然对县委书记搞窃听,不知道听见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