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2017年10月19日,芮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和古魏派出所民警的密切配合下,成功查处一起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案件。
10月15日,芮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接到运城市局移交的违法嫌疑人周某涉嫌购买、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线索后,立即将情况向副局长韩松进行了汇报。按照韩松副局长的指示要求,网安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工作,10月19日,在古魏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民警将周某抓获。
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男,20岁,芮城县古魏镇人)如实交代了今年2月23日,通过微信昵称为“晓染商贸”的陌生人用500元购买伪造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手机卡的违法事实。周某购买的伪造身份证、银行卡、U盾、手机卡还未来的及使用,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芮城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处以500元罚款。 (王鹏飞)
这个还好及时,要不后果无法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