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在这边先向大家表明我的身份,我是丁兴刚家属的表妹夫,有些被隐藏的事情想向大家把来龙去脉说清楚。
丁兴刚家庭情况:普通百姓家庭,独生子,有60多岁的老父亲,母亲10几年前已经病故,从小也是挺艰苦的一家,有2个女儿,大女儿9岁,小女儿7岁,妻子无固定收入,平时靠做散活养家度日,丁兴刚本人是木工,平时靠做装修养家。可以说是家里的顶梁柱。
在正月初三晚上8点多,从亲戚家里做客回来(做客的时候有喝酒),在舜江路上与违章变道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后脑撞地,后来有急救送往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后病情严重转去市人民医院。(交通事故有交警队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书明确鉴定肇事方和丁兴刚存在同等过错,承担一半的事故责任).
在人民医院当晚抢救,有生命危险,出现短暂的瞳孔放大,后经抢救病情慢慢平稳。之后也出现过多次病情不稳定,经过一个月左右的治疗,医院判断无知觉,无条件反射行为,即大家熟知的植物人。后续又在人民医院的脑重症监护持续治疗9月,期间家属和肇事方陆续垫付了12万左右的医疗费用,总的医疗费用大概是50万左右,也就是大概欠人民医院大概是39万左右,在这治疗期间所欠费用,一直有交警队担保,做为他们一家也确实没有能力来支付这部分费用,所以有交警队一直担保治疗,有于承担个一半的责任,肇事方有保险公司赔付,所以交警队才敢做这个担保,医院这方面做的还是挺人性化的,我们也很感激医院的照顾。大概是8月份左右,做了伤残评级,为一级伤残和一级护理。9月份整理好上诉材料,上诉至绍兴法院。期间病情一直处于稳定状态,靠氧气,药物和营养累药品延续生命。像他这类病人,只要一中断药物和营养药品,肯定几天人就熬不过去,做为一个外人都懂,作为一个专业医院的医生就更不用说了,从5月份-10月份之间,医院多次要求家属办理出月手续,家属一直想盼望一个奇迹的出现,一直未同意,我想这一点如果是各位看官的家人,也可以感统深受的。时间到10月19号,医院单方面停止了丁兴刚的治疗,单方面办理了出院手续,并未经过家属的同意,家属一直未同意出院,第一方面家里没有专业的制氧设备和医疗器械,第二方面担心一出院会出现病情不稳定。可就在10月19号,医院单方面终止治疗,停用了一切营养药物。家属再三恳请医院继续治疗,一方面采购各类医疗器械,准备接回家,在这个间隙,只有他老婆和老父亲,每天用粥水打进去维持营养,试问,作为医院难道不了解病人的情况吗,这段时间突然停止用药,不需要考虑后果吗,家属再三恳求医院,在我们准备的期间请继续治疗,多次寻找科室主任都无果。时间到10月29号,就在我们购买医疗用品大致齐全,这天早上突然接到科室主任电话。联系他的妻子到医院协商病人离院,起先我们也以为事情这么简单,可到了医院,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情,当我们几个人进去病人床位时,病人已经在大口的喘气,这一看就是病人有性命危险的症状,旁边无任何医务人员,旁边重症台有值班医生和护士,恳求他们救救他,结果他们说了一句,这个医生和领导已经说过了,不让我们救。首先第一问,你们的医德和良心在哪里,这是一个白衣天使的责任吗,当着家属的面,病人如此危险的时候,这个时间大概是早上9点多一点,实在没办法,丁兴刚的妻子满病房的找科室主任和责任医生,根本找不到人。二问:这么危急时刻,既然是你主任要求见家属,你主任肯定也了解到了危急,你们可以放着不管吗。实在找不到人,后来来了一个保安,把我们带到医疗调解办公室,我们来之前就已经预料到医院应为没有收到欠款,采用停药措施,来之前带了他们家的房产证过来,希望把这个抵押在医院,希望继续治疗,没想到病人会这么危急,在调解期间,过来调解的几个人一直说让丁兴刚出院,已经没有危险了,我们一直都跟他们说,病人现在很危险,需要赶紧治疗,其中一个人说这个不管我们的事情,我们没有责任这样做。实在没办法,后来不欢而散。我们赶紧回到病人的病房,后来可能院方也觉察到事情的严重,赶紧联系了主治医生,同意办理了住院手续,在这期间,病人无任何急救措施,等到我们见到主治医生的时候已经大概是10点40分左右,根我们大致说了下,意思就是希望我们能先把这次住院的费用先交进去,不然也是束手无策的,我们再三央求医生,希望你到病房去看看,先去看看病情,救救人,等这位医生来的时候,之前没有任何监护设备,唯一的一瓶盐水也只是放在那边,不给病人挂进去,等医生过来,大概是11点,这跟我们刚来看到病人危急,已经过去差不多2个小时,主治医生来到病床,才说给他上心电监护,以上设备,病人的血氧含量已经跌到90一下,呼吸微弱,血压已经很低,这个时候再开始抢救,已经回天乏术,三问,人民医院对的起人民2个字吗,至病人危急二不顾。我们很感激你们给我们欠了钱,你们敢给我们欠钱也是有保险公司在那边,等官司完结,第一笔是全部打到医院结清医疗费用的,都拿着房产证过来求你们先治疗,等我们要用的医疗用品采购齐全我们就接回去,在我已一个亲身经历者看来,人性冷漠,都求你们,也见死不救,制度畸形,在医院生命不可贵,人民币价更高。亲人已逝,家人悲伤,愿天堂不需要人民币。
这户人家其它亲戚有没有的?如果有,在谴责医院的同时,为什么亲人不站出来?10户亲戚每户借1万也有10万可以凑。生命可贵,在紧要关头,为什么自己就不能垫付一部分药费?再说楼主也说了责任对半,这样的话,50万医疗费,一半保险公司会出,自己也要付25万。
真要救借借卖卖都在所不惜,话说你这个表妹夫出了多少钱救他的命哪怕是表心意的出了多少钱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全世界都适用的真理
拖了这么长时间,花了这么多医药费,会不会是跟植物人的赔偿金额有关呢?
够了,趟了9个多月,病人不要再受那么多痛苦,哪怕有钱人也被折磨的没钱了,要是撞上的对方也是个没钱的呢,这样已经很好了,即使救回来也是植物人,又能奈何,还是善对两个孩子吧,重拾心情,让妈妈出去工作把两个孩子带好吧,相应的政府单位村里也适合当的补助下这户多灾多难的家庭吧,,,,
不出钱,欠了巨额医药费,又占着有限的医疗资源,都难办。
医院都是只认钱的,一直都是这样。
楼主不要生气,其实说老实话还是走了好,接到家里一辈子要照顾他,经济上和人力上都要投入很多,家里人也会筋疲力尽~~~一个家庭肯定要有人专职照顾,小孩子、收入来源都是问题
时间长达9个月,在三个月的时候已经基本可以确定植物人,医生护士一直在告诉家属病人的预后,后续应该回家自己护理,如果能早点理智的对待,根本不用花这么多医药费,后续的营养药可用可不用,作用不大。我们看到很多的植物人在家里躺了4-5年的很多。如果病人不是交通事故,没有赔偿,也许家属早就接回家了,也许病人还能活着。
医院只是盈利机构,毫无医德可言,设个医保的局,就像商场,价格虚高然后给你打折,表面上看起来便宜了,有个价格控制体系才是正道,欠的39W,医院成本估计也不会很高吧
只能说死者亲威更无情,包括你这个表妹夫.你们能借点钱出来不就都OK了,你们估计也是怕借出去拿不回来吧!
你们亲友都这么无情,那对于医院来讲,你们更加无情
还有啊压房产证是没用的,懂法的人都知道,法院不会对唯一住房进行拍卖的
内容不评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清明等节还要烧纸?!
只能说家属不理智,没有正视现实,你这个表妹夫,应识有见识,在中途就应摸清一切可能的后果,同你表兄妹讲清楚,生命可贵,但现实更残酷,谁也不可能为这超额费用买单,也买不起!搞到现在,人财二空,(如中途结束,可能赔偿款还有盈余),你也有责任!
至于医院,巳径同家属催过多次,出此下策,也属无奈:假如不停药,将来天文数字的钱谁买单!房产证是没用的
社会现实啊
你懂什么呢?知道一级伤残的伤残金是多少么?瞎鸡巴扯淡你最行了?是不是?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金钱最管用!
ICU里面住了好几年的病人家里就有钱的多了去了---------------
医院没有错,救命是医生的责职,保命是家属的责职。
做宁来西西,
迟早要句起,
患者多痛苦,
家属受磨难,
说句难听话,
已经这样子,
还是早点起。
估计对家属多次沟通无效,医院实在没有办法了,才出此下策
如果大家没钱都要医院负责治疗,那医院也办不下去的。
你这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但作为家属方,病人没死,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两个孩子还是有爸爸的
上面楼主已经说明了,有保险公司和交警队做担保的,你以为医院会这么傻,普通病人没钱还会给看病吗
跟赔偿金肯定有关系,为活着的人考虑,试问哪个人不想争取多点赔偿金,毕竟还有两个小孩和一个老人。
不懂不要乱说,欠了40万还没医德了?还讲不讲道理了?
就算总额定在100W,那也只能拿到50W,现在医疗费就50W了.
家属不肯凑钱也就是怕人到没了,钱还倒帖.
都是酒驾惹的祸.哎!
如果楼主是不想付这39W,想再让医院赔你个几W,,,
发帖的动机该不会是这个吧?
人没了,家属是不好受。可如果真要救人,早就砸锅卖铁卖房子了。
确实,就那句“床位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