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二十多年,仍是临时工”、“局长强迫临时工去执法岗位执法”……近日,几则不同标题、相同内容的帖子出现在一些社交网站上,称“一批经公开招工考试录取的市容环卫岗位上的功臣,有着二十几年的工龄,如今不仅没有编制,连临时工身份都不保,甚至还将被开除出局”。昨日,记者在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网帖反映的确有其事,但这批员工在网上陈述的内容断章取义,和事实情况相去甚远。
在岗20年还是临时工
他们上网“集体维权”
11月17日,一名ID为“7i5f”的网友在一个网络社区发表题为《仙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二十年仍是临时工》的帖子,站在11名仙居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的角度,为十几名“临时工”维权。
网帖中介绍,朱某、俞某等十几名员工从1994年起,经仙居县城关镇招工考试录取,从事仙居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20多年来,单位名称机构几经变更,而他们要求转正成企业编制,却一直没有实现。今年7月份,这批员工被要求去乡镇执法岗位工作,但他们以临时工没有执法权为由拒绝上岗。
据了解,这批员工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08年与原仙居城管局签订的,如今却要被转成劳务派遣关系。网帖称,“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把我们这些具有20多年工龄的老职工一脚踢给个体户注册的所谓劳务派遣公司后,再以用工的名义返回招聘使用,这一折腾,就如一刀砍掉我们20多年的工龄的连续性”,因此十几名老职工“极其不满,表示要维权到底”。
旷工半个多月
他们因违反纪律被辞退
这十几名员工是否如网页所说被“一脚踢开”呢?记者昨日联系了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名负责人,解释其中缘由。
记者了解到,仙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分为公务员编制、事业编制、企业编制和编外用工四类,朱某等十几名员工属于编外用工性质。“不管哪个单位,员工性质都是按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不可能按工龄长短来决定。”该负责人介绍,这批员工2008年与原城管局签订的合同,今年4月份已到期,按《劳动法》及《仙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应当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对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
至于该批员工调到乡镇执法岗位上是否需要执法权一事,该负责人解释说,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的工作性质与他们此前的岗位性质并无差别,都属于辅助执法人员,此举依法依规。
据介绍,该批人员的待遇、工龄实际上不受劳务派遣公司更换而变化,身份编制仍为县编办核定的“编制外劳动合同工”。但他们在要求企业编制的同时,多次集体上访,并且在8月份进行长达半个多月集体旷工,且在该局党组诫勉(警示)谈话三次后仍不改正,根据该局相关劳动纪律规定,该批11名编制外合同用工人员因旷工15日以上,已被解除劳动关系。高波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二十年来也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不能把他们一脚踢开哎。
违反劳动纪律应当按规定处罚,先教育再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