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领导:
您好!请问佛山市户籍内的“大学生村官”与“三支一扶”等这些大学生在农村服务期满后,有没有统一的就业指导意见?为什么高明区的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三支一扶“的考生可以加10分,而大学生村官却不列入其中?听说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如果不参加两委选举,就规定了服务最高年限,目前有这个文件指示吗?大学生村官如果想要参加两委选举,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关于大学生村官在农村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指导意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以及村“两委”选举的相关问题,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1、关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就业指导的有关问题。
引导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是确保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为社会各行业培养输送人才的重要环节。为做好大学生村官期满流动工作,根据上级工作意见,高明区出台《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组通〔2013〕28号),明确了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参加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录等有关规定。
2、关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享受加分的问题。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广东省内县(区)、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身份是“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的身份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大学生村官不属于‘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参加省内县(区)、乡各类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笔试的加分待遇。
根据中组织、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的有关规定,“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应当面向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人员的具体范围、条件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为进一步拓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的选拔使用渠道,2013年4月,高明区重新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将根据当年服务期满人员数以及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情况,安排一定的职位,面向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招录。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离职后三年内或续聘服务期内可参加定向招录”。高明区在2013年上半年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定向招录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
3、关于大学生村官参加“两委”选举需具备的条件问题。
根据新修订《佛山市高明区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选聘到农村任职工作的大学生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条件成熟的,可推荐参加村“两委”领导班子选举,进入村“两委”领导班子。
4、关于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是否规定最高服务年限的问题。
根据2012年7月,中央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未当选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的,原则上不再续聘。……2013年之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续聘办法。”而对2013年之前已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组部没有规定具体的服务聘期,目前省、市还没有出台有关的文件规定。我区于2009年、2010年、2012年分三批选聘了75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实现了“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并与2009年和2010年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两批大学生村官签订了续聘合同。
2013-12-03 15: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