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7第4号
发布时间:2017-02-13 【打印】 浏览次数:78 信息来源:作者:
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土字A[2016]-0258号意见书批准,征收婺城区城东街道上浮桥村集体土地10.0815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金华市婺城区2016年度计划第六批次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婺城区城东街道上浮桥村。(附图)
三、被征土地村及面积:(单位:公顷)
序号
乡镇
村
用途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1
城东
街道
上浮桥村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0.0815
8.0291
2.0511
0.0013
合 计
10.0815
8.0291
2.0511
0.0013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14〕69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安置方式: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3〕45号)文件规定,采取货币、社会保险安置方式。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之日起4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土管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征地调查结果为准。
七、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本征收土地公告不服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八、征地工作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九、本方案公告期限为10天。
特此公告。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3日
具体能赔多少一平方
哪看来的?链接给一个
昨晚跑黑车听一乘客说部队规划搬迁至义乌或罗店,不知是真是假。
金华国土资源局官网有公告,2017征地4号文件
说是具体看征地红线图,并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