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是社会公共产品,是由政府用全体纳税人的钱投入建设的公共服务产品!产权应该属于国家所有。
但看了下南都才知道,这次禅城区路边停车是由“禅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来的,经过佛大的曾教授“科学研究论证”得出来的价格。出来回应的是“禅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红英”。
好,即使是你公司承包了,给政府交了一笔费用,但你承包的时候就是根据当初制定的价格交的承包费的,如今承包费没变,你也不能因为佛山市民有钱了认为交得起就提价啊?这是公共服务产品,不能随着人们收入的上涨就上调价格吧,就象学校教育一样,政府越有钱了,老百姓越有钱了,就越变得读书不用交钱。
禅城区中心区路内停车规划(初稿)》出台后,引起广大市民的质疑。对此,张红英表示对合理意见会予以接受,“如有市民说晚上时段截止到早晨7时,市民不一定此刻就去上班,我们便可能会将时间适当延后,比如到7点40”。“但是如果对城区车辆的增长不加控制,我想价格的杠杆就不一定能起作用了”张红英称。
这就奇怪了,连张红英都说“价格的杠杆就不一定能起作用了”,既然不起作为,为什么还要大幅度提高收费标准?市政府是准备调整对市民购买使用机动车的政策,执行张红英 “对城区车辆的增长加以控制”的决策吗!
请交通局答复,一个利益相关公司,谁赋予它公共管理产品的定价权?对于市民关于公共产品定价的质疑,谁给张红英权力来评定是合理还是不合理,接受还是不接受?
第一、《禅城区中心区路内停车规划(初稿)》,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目前,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的《禅城区中心区路内停车规划(初稿)》是由禅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停车分公司委托佛山科技学院编制的一份征求意见方案,目的:一是充分运用价格杠杆,优化停车场地资源配置和利用,促进停车位车辆周转率,减轻城市中心交通的停车压力;二是广泛听取市民对方案的意见,再作修改和完善,并不是价格听证的最终方案。
第二、调整禅城区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需召开价格听证会。停车场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属重要公用事业价格范畴,其收费标准调整需依法定程序进行。首先委托有资质评审机构对经营单位的三年运作成本进行监审;然后由物价部门制定具体的收费方案进行听证,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呈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另外,禅城区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是2008年9月经禅城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因此,路内停车管理工作并不是被该公司所承包的,是政府委托其管理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收入归政府财政,用于补贴发展公共交通经费不足。
2010-03-29 11: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