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部分亮点
在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文中,“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等字眼不仅引人注目,而且清晰勾勒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走向,让人们期待。
百姓希望的是: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决定》亮点之处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并且国土资源部土地争议调处事务中心主任孙英辉说:“同地同权同价解决了"要不要"的问题。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赋权于民,以平等的产权、同等的收益为基础,向城乡一体化总目标迈进。”这无疑是给老百姓吃了一个定心丸。
在外务工人员孩子教育问题。很多在外务工人员都表示:希望女儿能有与城里孩子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决定》亮点之处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这说明国家积极推行城乡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让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尽力做到资源共享,平等对待。
有老百姓吐露:“工人退休每月只有1000多元,同等条件退在机关事业单位的至少有4000多元。”
《决定》亮点之处3: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表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涉及面广、利益调整较大的艰巨任务,与行政体制、金融税制等一系列改革紧密关联,只有充分考虑当前利益和长远持续,才可能实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