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无法落户

外甥因婚嫁户籍从适中镇中溪村迁出至三明,后离婚,现欲将户籍从三明迁回投靠父母。由于历史原因,适中镇中溪村没有办理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导致无法落户,已办理了多次,无果。
谢毅钦同志,你好:
你网上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已离婚子女申请投靠父母落户(被投靠的父母是集体户的,不得办理投靠落户)申请时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交以下材料:(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之一(或当地土管所开具合法稳定住所相关证明);(2)书面申请报告;(3)双方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4)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5)离婚证明。凡满足条件及材料齐全的,由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后,报公安派出所领导核准、办结。若你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可以拔打适中派出所户籍室联系电话:0597一2970097进行详细咨询。
在此感谢你的来帖反映,希望你继续支持和理解我区公安工作。
(新罗公安分局(户籍办)于 2017-3-22 15:0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