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就读于二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每个月给孩子的生活费是足够的,但孩子到月中的时候就打电话来说钱不够用,还以为是儿子去外面打牌了,仔细询问孩子钱去哪里,才发现,孩子每天每周都在学校的网吧上网打游戏,相关法律不是明文规定,学校两百米之内禁设网吧吗?而且我儿子还要十二月份才十八岁,那是否是未成年呢?未成年能上网吗?学校教书育人的地方,利用学校机房之便,向学生收取2.5元一小时上网费,更甚至,周末或假日的时候,学校机房营业到22:30,还有眉山科学技术学校也是一样,邻居的孩子也是在学校上网,沉迷于网络游戏,既然是学校,就要有个学校的样,送孩子到学校读书是希望孩子能学到更多的东西,不是学习打游戏!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给家长一个说法!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的支持!对学生家长反映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眉山科学技术学校开设网吧、收取学生上网费用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校内电子阅览室在保证学生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情况下,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服务,并收取了2.5元/小时上机、上网服务费。《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生代管费和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川价发〔2005〕122号)规定:“高等学校在保证学生完成教学任务规定的计算机上机上网之外,课余时间为学生提供计算机操作和互联网服务的,应采取计时方式收取上机、上网服务费。具体上机、上网服务费标准由学校按低于市场价、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由学校制定。”该院电子阅览室课余为学生提供上网服务,收取低于市场价的上机、上网服务费,符合相关规定。眉山科学技术学校应学生上网查阅资料、发邮件等要求,在课余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5:00-6:00及双休日)为学生提供上机、上网服务费,收取了1元/小时上机、上网服务费。对此,市教育局已立即予以了纠正。市教育局已责成两校进一步加强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的管理,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屏蔽网络游戏,提供有利于学生学业和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络资源。 眉山市教育局2013年5月17日
2013-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