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越城区皋埠镇东林村村民、退休教师陈冬梅,现代表东林村部份村民在此郑重检举现任村书记王国兴,他是一个会行贿、会强占、会贪污的腐败分子。王国兴的很多腐败行为都是铁一样的事实,我们也做过很多次投诉,想不到腐败书记还是照当不误。习近平总书记说“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我们原以为老虎难打,想不到居然苍蝇也拍不了,我们老百姓不禁要问:这样下去,我们的党还有明天吗?
第一条,行贿。王国兴向原皋埠镇水利站站长行贿9万5千元(站长因受贿罪已于2012年9月7日被越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8个月),却居然还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而且,王国兴从此受贿案牵涉出来的行贿事实就有9万5千元,难道他的行贿会仅此一笔吗?元芳,你怎么看?何况,两高最近公布《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我们还掌握了部分关于王国兴贿选书记的事实证据,如果我们的党、我们的政府真的想“清正为民”,我们将不遗余力地配合查处腐败的村书记。
第二条,会强占。王国兴霸占了林家荡大桥东边非法造了三间平房用于出租,又霸占林家荡桥下和陆家溇桥下非法造房,用于出租、堆放自家杂物、养鸡等,强霸强占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既影响村容村貌,严重不利于绍兴市创建文明城市,又在广大村民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王国兴还强占了林家荡的三脚荡,河里放满大量木头,害得河水发臭,污染环境,破坏水利,老百姓叫苦连天。(此事已经于2012年12月由《绍兴晚报》报道,但是有关部门无动于衷。
第三条,会贪污。王国兴明为村里搞建设,少建多报,实为自己办实事。比如,因为林家荡桥下有他非法私建的出租房,所以去年在林家荡桥下造河岸,长达20多米,宽5——6米。这既是浪费老百姓的钱财,又是变相贪污。今年又彻好自家河岸,填宽填高浇好水泥地。
王国兴还在桥边建造亭子,浇水泥地1亩多,名为村民造游戏场,实为自家搞迷信活动做场地。王国兴的母亲,私自向村民索取钱财,以建造菩萨庙为由,每户村民必须拿出200元,多的达10000元不等,已筹集到资金了约5-6万元。村民们都说:庙到今天都不造,钱到现在都不还,这是贪污!!!还有贪的是,在陆家溇以村里造出租房为名,用挖掘机挖出来的大石头全部运到他自己的工地,占为已有,村民们说:“石头都要的贪官”。
我们广大村民认为,象这样的贪官还能任村书记,是我们党的耻辱,是与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大精神格格不入的。
痛即不痛......
当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时,我没有站起来说话,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当他们追杀犹太人时,我没有站起来说话,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当他们追杀minzhu dang时,我还是没有站起来说话,因为我不是minzhu dang人;现在,他们提着滴血的刀向我奔来,我环视四周,但已经找不到为我说话的人了。
自己先顶一下
既然这们铁的证据,我建议你还是去找人民检察院吧
绍兴某些政府官员应该集体谢罪
这就是村二委选举水生火热的源头啊!
这个都是你的片面,人家到底有没有做我们不知道,做了上级部门会知道的,不做,你这个就是诽谤。
这个书记有来头!
要有铁证然后举报不行上中央
说话要有证据
看了楼主的叙述,有三点,1,行贿(可以要求上级部门进行查处)。2,私建(可以要求上级部门进行查处)。3,王母私募(可以在第一时间报警进行终止)。
对于以上事情,我个人的理解是,上级领导没有更好的人选,因为村党支书记是党员选举产生,可以认为是民选,民意不可违?在法和理之间,相信党和政府以及我们的领导同志,一定会秉公办理的,只要有事实,我们愿意相信,有这么一天。谢谢分享。
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及时公布真相
相信陈老师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应该马上会有上级部门来查了的 ,谢谢陈老师为整个东林村的发展做的努力。
一年村知府,十万雪花银。
持续关注!
行贿9万5千元的事实,是2012年9月7日越城区人民法院在一起受贿案中牵涉出来的,但是,据说,仅此一例,巧合啊巧合!
眼下此君被取保候审中,据说,这样(行贿9万5千元且被取保候审)仍然不妨碍此君担任党的书记,因为——“没有更加合适的人选”。
单纯帮顶。。。
行贿时是否已任书记,行贿目的你觉得是为何
关注这个贴,说实话,要是遇到王国兴我真有扇他耳光的冲动。
这是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事物发展有它固有的属性,本人虽谈不上阅历很深,可是很多事情看的很清楚。也看淡了。
第一:现在正直的人越来越少,一来和自己没有切身的利害关系,二来有些举措根本就不是我们小老百姓所在乎的。
第二:你说了那么多,可能是代表了你们一部分村民的想法,可是绍兴人很多就是处在一种安逸的状态,我想如果不是有些环节牵涉到你,利害与你,关乎与你个人,你也不会在这里抒发那么多的感情。
第三:我不懂得什么叫做建庙,为什么要建庙,可能是你们的一种风俗习惯吧,可是你也提到,这个是个人自愿的,既然个人自愿就得意识到自愿后的结果,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自愿交这个钱的其中一份子。
第四:2012年12月由《绍兴晚报》报道,但是有关部门无动于衷。绍兴晚报是个好晚报,想必这个事件根本没有那么严重吧。这个我还真不懂。
第五:本人觉得,官场现形记这本书很值得大家去读一读,深思一下,不管是在官的还是不在官位的。
最后希望大家新的一年快快乐乐的。上班开始了。
强烈支持陈老师,这王国兴太过份,当上书记不为民办事,利用这职权处处为自己谋利,把老百姓的菜园地收起来,租给种粮大户,把村里的空地围起来,放自己承包工程的建筑材料,自己老家围周的地都浇好水泥地,这书记当上都是为了自己。
这种小学都没毕业,字都不会写的书记,真不知是怎么给当上的,还是去干老本行,做个土包头合适点。
关注中。。。
你跑论坛来举报?
原来都是同一帮人的啊…晕的撒…
相信陈老师说的都是事实,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