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翠庭房屋定性问题

您好!
关于宇翠庭事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禅城区宇翠庭的开发单位在进行房屋预售时确实没有按照当年受让土地时候的约定进行限价销售。目前禅城区政府已经召集国土、建设等部门就此事进行多次研究,力争尽快拿出妥善解决该楼问题的方案。
关于宇翠庭房屋的定性问题,必须要等国土部门把该地块的性质确定后,房屋的性质即可确定。
按照房屋登记办法,无论是购买什么性质的房屋,其房产证的办理都需先行办理国土证,到财政、税务部门完税后再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证,房屋登记机构依房屋及土地的情况进行登记。
关于该楼的预售证问题。2006年,该地块通过拍卖成交后,国土部门没有与建设部门沟通该土地设有限价条件。2009年,开发单位在禅城区建设局申请预售证时所提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也没有记载限价房的内容,因此禅城区建设局按照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要求发给预售证,以及办理购房合同备案。
由于此问题涉及到禅城区的相关部门,我局已要求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妥善处理好该楼问题,同时将该楼的处理情况向我局报告。 ”
敢问市国土资源局,是否应该要求禅城区国土资源局尽快查清楚事件来龙去脉,然后给公众一个交代?
敢为市国土资源局,宇翠庭的土地性质什么时候能定性,给宇翠庭购房者一个交代?
谢谢!
所提及的宇翠庭房屋,是由禅城区土地交易中心于2006年7月27日刊登公告(编号分别为:06-CJ03)进行公开挂牌的禅城区市东下路东侧地段部分旧改用地,并由佛山市宏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开发的。挂牌文件中明确表述:市东下路东侧地段部分旧改用地(现宇翠庭房屋地块)属普通商品房用地,其规划建设按国务院的最近规定办理,地块的住宅销售均价不能超出3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否则超出部分扣除有关税费后归政府所有。由此可见,宇翠庭房屋属普通商品房。
从2006年7月起,市政府将旧改用地出让的事权下放禅城区,因此,宇翠庭房屋问题将由禅城区处理。
2010-05-22 19:3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