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城管执法>

2017-08-20市民来电:壶镇镇高潮村邮店路2号有人烧白酒,店面烧白酒是否合理?望相关部门告知。
女士您好!我局我局壶镇市监分局工作人员已到过现场检查,邮店路2号烧白酒的有营业执照,以前是有无证烧白酒,上次整改时已经责令停业,不再烧。现场看时她已经在隔壁重新租了一间,在装修,准备用于烧白酒。小作坊在店面烧白酒只要环境卫生和相关设施符合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可以办。详情请咨询壶镇市监分局工作人员:宋志丰。联系电话:0578-3156283。缙云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2017年8月22日,经办人朱律源,电话0578-3138205。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