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黄女士>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其他>

我是海兴桥234-236号的商户,现海兴桥施工方在没有与我们商家协商的情况下,将绿化台阶做在了我们店门口,导致我的店门口被挡住,要求相关部门给予解释并解决此事。
我局工作人员经过打电话询问投诉人及走访现场确定基本情况如下:反映人为234-236号商铺房东,海兴路与店铺门口较近,且存在高低差,房东认为海兴路人行道距离和高低差不方便车辆、行人出行。我局工作人员跟反映人解释,道路整体为统一规划,方案及施工图纸经过相关部门人员论证。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向投诉人做解释,投诉人未表示满意,将继续与投诉人进行沟通解释。
长兴县建设局 2017/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