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红网”中看到保靖县社保局和县供销联社网上答复中的“你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钱你老公在一次性包干补偿中已经领回”这一混淆是非的说法,我表示坚决反对和强烈抗议!
2014年8月1日县社保局和县供销联社通知我和我丈夫到县联社吴主任办公室就我在“红网”中反映的“我在社保局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哪里去了”的问题进行当面答复,我和我丈夫一同按时到达,在整个答复中(我有现场录音)县社保局方启文局长说:当年县供销联社到社保局集体办理48人退保手续,当时只办理了44人退保,确实有4人未办理退保手续,经查陈湘萍是包含在退保的44人中,其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已经由县联社领取。至于有4人未退保由于保密的原因我在此不能明说。至于陈湘萍要求恢复在社保局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我们可以考虑,但需补交1995年至2002年7年的全额养老金,补交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2013年应计的工资基数(对于社保局这样的答复我能够接受)。县联社对县社保局指证我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被其领取没有异议。当时县联社的吴主任和彭万玉副主任认为我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包含在2003年由我丈夫代我领取的“一次性包干补偿金一万元”之内。对于县联社两位主任的认为我和我丈夫表示坚决反对。我们认为: 1、我在社保局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中的钱是属于我个人所有,是和个人的钱存进银行账户一样属于个人财产。2、县联社由于改制需用钱来安置职工,安置职工的钱是县供销联社应该筹措,在没有对职工安置发放前这个属于县联社所有。我因改制买断的“一次性包干补偿金”应该由县供销联社用属于它自己的钱来支付。我在县社保局的个人养老账户中的钱既然已经被供销联社代领,那就应该“退付”给我,县联社怎么能够把本属于我个人的钱混淆到付给我“一次性包干补偿金”之内呢?这不是混淆是非吗?!鉴于我和我丈夫与县联社两位主任的理论和坚持,县联社的吴主任说等他们调查落实后把钱退付给我。一等就是近一个月,离给我申请复查的30天没剩几天了。今天我又进“红网”看看,看到有网友说我乱咬干部、不道德、不说真话、欺骗网友,我看到后非常生气,于是发此帖,敬请各位领导和有正义心的网友评一评,我冤呀!
到目前,县社保局已经恢复了我的个人养老基本账户,当然我按照社保局的规定已经足额交纳了1995年至2002年的全额养老金5万1千多元。县供销联社至今没有退付给我本属于我个人的钱。在这里,我恳请有关领导主持公道,敦促县供销联社停止对我合法权益的侵害,尽早的退还我的养老钱。
陈湘萍
2014年8月28日
网友20140902083229:这个钱应该及时退还 这个是人家的养老钱,被你们占用这么多年,应该及时退还给人家,并应该给人家一定的经济补偿。2014-09-02 08:32:29
不要冤枉自己职工:在养老保险上捣鬼有违基本的良知 陈湘萍的老公没有领养老保险账户上的款,你们供销联社凭空造假,这又何必呢?2014-09-02 15:18:06
网友20140913144559:企业领导 他们这样做违法了没有????2014-09-13 14: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