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发生变更,由大名鼎鼎的马云变更为了鲜少露面的叶郁青。这点改变被火眼金睛的网友发现并引发探讨。
对此,支付宝官方回应称,我们使用的支付宝程序,其运营主体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而非“支付宝(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管理层架构未发生变动,所以,每月的花呗还得继续还。
“法人”是一个非常敏感的定位。在民间概念中,它不如ceo有实权,不如股东能分红,很多时候都会被忽略。
几年前刘诗诗吴奇隆大婚,吴奇隆将自己创办的江苏稻草熊影业有限公司转移到刘诗诗名下,刘诗诗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看起来很浪漫的举动,却被市场和粉丝们称为“狡猾、摆脱责任”。而最近由于崔永元的爆料陷入困境的范冰冰,正是因为她担任了涉事公司——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最终查实公司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所有法律追责都需要范冰冰自己承担。
法人,其实不是人
无论是学法律的,还是学金融的,都要接触《公司法》的相关内容,其中“法人”应该是一块非常难懂的部分。它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概念,叫做“人”却不是人的形态。说到自然人,我们可以简化处理为人类,那么法人就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组织或机构。每个依法成立的公司都是一个法人。
法人是公司出席活动、承担责任、授奖受罚的主体,不过大多时候,我们都是在一些违法乱纪的新闻中听到这个词。的确,法人就是用来被告的。
不过与自然人不同,法人只能受限于民法,不适用于刑法。这也很好理解,比如公司违法合同条款造成经济损害,可以判处公司赔钱,哪怕赔到破产;但如果涉及刑事案件,比如公司涉黑、杀人越货,法院总不能盼公司去坐牢吧。这样一来,就诞生了“法人代表”。
法人是权利,还是背锅?
“法人”是没有自主意识的,甚至没有实体的,所以无法在社会和市场中进行正常活动,那么就需要一个有自主意识的“东西”,像发言人一样,代表“法人”来进行意思表达,这个“东西”就是法定代表人。
因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行使权力,不需要股东的另行授权。可以说法定代表人掌握了公司的核心,权力无限大;即使他进行了一些超出权力的操作,公司只能事后对个人进行追责和处罚,但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等,始终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法律规定一家公司有且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并规定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法》第13条)。这个级别的管理人员,一方面实际参与了公司的经营,了解流程;另一方面与公司利益相关,一般不会有特意危害公司的行为。
然而,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公司心甘情愿把法定代表人的位置贡献出来。
别人的“掌柜的”不好当
网上有个帖子,是一名大学生求助:自己家里亲戚准备开公司创业,想要找他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他大学生的身份可以带来不少税务优惠。但同时他也担忧是否也有风险?
就像上面提到的,法定代表人总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活动,收益由全公司享受,责任也是由全公司承担,一般情况下不会被“株连”。但是,如果公司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法定代表人就不能幸免了。
举个例子。
案例一:
早在2014年,东南地区的老板们北上倒腾钢铁生意是时髦,但这种生意资金体量太大,大多公司的运营都靠贷款和融资。到后来生意支撑不下去了,不仅欠款还不上,还有人骗贷、诈骗。东窗事发后银行和小贷公司报警,警方出动首先寻找的一定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结果根据工商局登记的信息,找到的都是这些老板们的父母、亲戚,他们有刚毕业的大学生,甚至有在农村几十年没出过山门的老人。
案例二:
从去年起,国家环保局铁腕治理山东、江苏、浙江一带的环保问题。很多化工小厂的废水几次整治不合格,就会被法院和公安召唤法定代表人,甚至进行拘留。然而警察们遇到了同样的情况:大多是法定代表人并不参与公司经营,甚至不知道自己名下还有家工厂。
经查实后,虽然这些间接“受害者”不用接受民事、刑事的处罚,但因为公司涉及法律纠纷,实际控制人一天不出现就一天无法结案,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权利就一天无法得到保证,他们无法办理信用卡、无法出境、不能贷款、子女国考受限......
法定代表人可以说是全权代表企业的最高人,即使大股东控股100%,法定代表人也具有更高的决策权,所以当消费者发现支付宝的法人信息有所变动时,会引发这么大的讨论。它可能隐含了公司在管理层、经营渠道、盈利模式方面的种种信息,尤其上市企业,直接影响股价。
另一方面,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的责任也是最高级别,因为民事赔偿以公司资产为底线,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场的,一定都是刑事责任。但它也代表了一家公司在责任方面的最后底线,比如前不久暴雷的两家p2p平台——钱宝和善林金融,他们的创始人张小雷和周伯云,同时担任几十家金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每家都以相同模式运营,“左兜装右兜”的自融事件操作起来太过容易,且承担责任的决心和能力也是一目了然了。
其实,还有一个更让人混乱的名词
由于法律规定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而法人要负责的面却那么广,一个自然人难免分身乏术,尤其那些本来就担任要职的高管们。于是法律认可了一种像是孙悟空拔猴毛的方法:临时授权。
法定代表人可以临时授权一个或者多个“法人代表”,他们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对一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活动和诉讼进行处理,同法定代表人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