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投票评出来的“最美教师”,能令人信服吗?

“我正在参加2018xx最美教师评选,请各位亲们帮忙点赞!不胜感激啊!”“亲啊,请帮我点一个赞吧,谢了啊!”“领个红包点个赞,谢谢亲们支持我!”“通知,我单位xx老师正在参加2018xx最美教师评选,老师们每人每天要投票点赞,并请各位老师尽可能地发动自己的亲朋好友投票点赞,完成后截图发群里,教务处每天统计”……
最近,某地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正如火如荼,微信群被刷破、朋友圈看不完,为本单位候选人喊票、为朋友拉票、为自己求票声此起彼伏,佛若股市开盘,热闹非凡,群里到处是投票点赞截图,还时有红包飞出……
应当承认,最美教师评选是一件好事,是尊师重教的表现,是对教师工作的认可,评选最美教师也很有必要,但通过微信投票这种方式评选,却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师生工作、学习精力,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最为重要的是,这种方式并不科学,也不公平!
什么是最美教师?当然有一定的标准,评选要求中一二三四……说得明明白白。简言之是就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这样的教师才称得上是“最美教师”。
网络投票虽然也列出了教师的事迹简介,但在实际投票过程中,有几个人会认真看呢?即便看了,又有几个人会对所有候选人作比较后才投票呢?所有人的投票不过是投脸熟的人情票罢了。
这也就是说,一名教师无论实际教育教学水平如何,只要他的微信朋友多,得票就多,反之就少。这也就是说微信投票投得不是候选人的师德和教育教学水平,而是其人气的高低。更何况,当下还出现了不少“专业投票群”,谁给钱就投谁。可想而知,这样选出来的教师到底是不是“美”就只有天知道了!
应当承认,在当下这个信息时代,网络民意也是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民意的最便捷通道和重要参考,但我们更当深刻地认识到,网络民意跟真正的民意是有差别的,二者更是无法画等号的。
如果说,网投只是为了做宣传,造声势,其结果只用来参考,还可以理解,如果是直接将网投情况作为评选结果或是网投情况占有较大的比例,那这种投票,就走向了活动初衷的反面。那样的话,一名教师美不美,比得就不再是水平、拼得就不再是业绩、讲的就不再是奉献,而不是他们背后所依仗的权力、人脉,甚至是财力。
其实,早在2017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要求规范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要深入研究校园评先选优网络投票活动适用的内容和范围,坚持正确价值导向,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按照相关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是否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标准,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有关部门、单位、学生社团、个人开展类似活动的教育引导,抵制低俗化、娱乐化、商业化倾向。”
然而,现实中,不少部门和单位仍是一有评选就热衷于网投,网上投票活动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愈演愈烈。微信群里各种拉票链接让人眼花缭乱、不堪其扰后。不知组织者是否注意到网投背后人为的操纵,权力的干预、关系的比拼、甚至金钱铺路等各种现象;是否调查过微信、网络投票的含金量到底有多少?这种网投产生的教师能不能配得上“最美”称号?是不是货真价实?能不能令公众心悦诚服?
真诚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各个学校,不要再通过“微信投票”之类的方式评选所谓的“人气名师”,而是下真功夫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技艺精湛、业绩突出、令公众认可的名符其实的“最美教师”!